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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第二阶段复试录取调整工作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3 浏览量: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4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调整工作公告》等相关要求我院第二阶段复试录取调整工作即将开始,第二阶段复试是同专业调整后复试。同专业内招生方向(学系)/招生学院调整中的“同专业”是指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报考专业和申请调整专业的6位招生专业代码应完全相同。

    一、申请时间

    我院第二阶段校内调整申请时间为4月5日09:00-18:00。

    二、校内调整专业及剩余指标

    根据第一志愿复试情况,我院仅药学专业学位(105500)开放第二阶段校内调整,各学系剩余指标如下:

    院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面试学系

    招生导师

    剩余计划

    药学院

    105500

    药学

    药物化学

    党永军 甘宗捷 余瑜 周静 周辉 张东 袁建勇 李伟 徐标 冉光尧 邓萍 马玉莹

    12

    临床药学系

    冉娅娟 陈琳 赵语 余娴 杨佳丹 李頔 蒋为薇 贾运涛 杜倩 单雪峰 赵勤俭 袁拥华 肖斌 冯涛 

    张晓 郑航 严波 范国荣与院内蒋心惠联合招生 张健(与院内蒋文高联合招生)

    3

    三、操作流程

    第一类情况:第一志愿在我校其他招生学院参加复试后被所选学院淘汰的药学专硕考生,如果在本阶段申请我院第二阶段校内调整的,须在4月5日09:00-18:00期间,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申请调整(同一专业内调整招生学系或学院),并将分学系复试意向表发送至邮箱289089073@qq.com。无论何种原因,未在此时间完成系统申请及发送意向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我院第二阶段校内调整资格,后果由考生负责。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具体操作方法见《请注意,一志愿考生填报系统时间!——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切记,考生保存后必须点击“提交”按钮,否则申请无效。考生端同专业调整申请界面的申请列表中有申请记录即证明申请提交成功;否则说明提交不成功。

    第二类情况:第一志愿在我院参加复试后被所选学系淘汰的药学专硕考生,如果在本阶段申请我院第二阶段校内调整的,须重新选择参加第二阶段校内调整复试的学系,且应在4月5日09:00-18:00期间,将分学系复试意向表发送至邮箱289089073@qq.com,不需要在系统申请。无论何种情况,未在此时间发送意向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我院第二阶段校内调整资格,后果由考生负责。

    特别说明: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调整开放时间为:4月5日09:00-4月6日09:00(各学院调整专业开放时间不同,具体以各学院通知为准,且只开放一轮,请各位考生务必谨慎选择)。

    四、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5日9:00-18:00

    考生完成第二阶段校内调整申请

    特别提醒:报考我院第二阶段校内调整的考生须分为两类情况,按照不同操作流程完成申请,请考生申请前仔细阅读“三、操作流程”。

    4月6日22:00前

    药学(药物化学系)公布第二阶段校内调整进入复试人员名单;药学(临床药学系)公布拟录取名单。

    4月7日

    08:30-09:30学生报到及现场抽签

    09:30-17:00药学(药物化学系)面试

    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药学院二楼会议室(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4月8日前

    公布药学(药物化学系)拟录取名单。

    五、相关说明

    1.在本阶段,申请在药物化学系面试的药学专硕考生,需要重新参加复试,复试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学院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当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当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复试。当申请本阶段调整的考生未达到复试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行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时,学院可从符合条件的候选考生中按以上遴选规则依次递补;在学院公布正式进入复试的名单后,不再递补。

    学院将根据本学系剩余招生计划,按申请在药物化学系进行本轮调整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拟录取(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 选择临床药学系面试的考生不需要重新复试,学院将根据相关学系剩余招生计划,按申请调整考生一志愿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拟录取

    以上两点中的“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拟录取

    (一)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初试成绩;

    2.初试统考政治与外语科目成绩之和;

    3.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成绩)

    (五)确认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医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生拟录取确认表》,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确认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289089073@qq.com。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注意事项

    其他未提及的相关事项要求同“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详见学院官网)。

    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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