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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作者:时间:2021-03-29点击数:

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和研究生院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的基本原则,特制定药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1. 院系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院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

招生名额

药学院

100701

药物化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7

药学院

100702

药剂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4

药学院

100704

药物分析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5

药学院

100705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2

药学院

100706

药理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22

药学院

105500

药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61

 

二、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29

9:00-15:00

第一志愿复试考生于规定时间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选择院系,所有考生(包含报考仅在一个院系招生的专业的考生)均须选择院系

329-42

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1年硕士生复试费的通知》进行缴费

329-30日

考生须按两种途径提交复试材料(以下途径缺一不可):

第一种:3月29日,向院系指定邮箱289089073@qq.com发送复试材料;

第二种3月30日前,在学信网复试系统上传复试材料,院系进行资格审核

3309:00

进行复试模拟演练

3月31日-4月2日

完成第一轮复试,具体复试分六个小组进行:

药物化学组:        3月31日 8:30-12:00

药剂学组:          3月31日 10:00-12:00

药物分析学组:      3月31日 14:00-18:00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组:3月31日 8:30-9:20

药理学组:          3月31日 9:30-18:00

                    4月1日  8:30-18:00

专硕组:            3月31日  8:30-18:00

                    4月1日   8:30-18:00

                    4月2日   8:30-18:00

4月3日前

在官网上公示第一轮复试拟录取名单

预计46

第二、三轮复试(同一专业内调整招生方向和院系)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月15日前

上报调剂信息,完成调剂工作(调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月19日前

报送拟录取名单、复试材料

 

三、第一轮复试内容及安排

1、复试内容

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采用远程网络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采用远程网络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③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满分为30分, 采用远程网络测试。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测试临床技能, 主要考察考生临床操作能力等;其余考生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注意: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如发现有异常违规行为,视为作弊。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2、具体安排

选择复试系统:主复试系统为学信中心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1号机位,备用复试系统为【腾讯会议】作为2号机位。请在两台设备上都下载好对应APP。

提前做好系统调试请考生尽早登录复试系统,按照《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1)和《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生网络复试规范》(见附件2)进行测试,了解熟悉使用流程,准备复试场所、设备和网络环境,了解熟悉备用系统【腾讯会议】(使用说明见附件3)

网络演练:3月30日9:00开始所有考生登录系统,按照正常复试流程,调试设备、网络。

资格审查 考生须通过主复试系统按照《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三)》规定在学信网复试系统和指定邮箱:289089073@qq.com上传复试材料 ,复试秘书在后台下载学生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入学后将严格审查所有复试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面试分组情况考生在3月30日9:00登录学信网系统进行网络演练时,完成随机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具体操作:

报考药剂学专业、药物化学专业、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药物分析学专业的考生:  30日9:00-11:00  进行演练

院系根据各专业选择院系人数提前准备相应人数的信封,考生随机选取其中一个信封,信封内的数字为面试顺序号。

报考药理学专业考生:30日9:00-17:00进行演练

药理组共分成3月31日、4月1日二个考场,院系根据人数提前准备好抽签纸,考生随机选取其中一个号码,如果该号码显示3-31-1,即考生进入3月31日药理面试组,面试顺序为1号, 如果号码显示4-1-5,即考生进入4月1日药理面试组,面试顺序为5号,以此类推。

报考专硕的考生:30日 9:00-17:00进行演练

专硕组共分成3月31日、4月1日、4月2日三个考场,院系根据人数提前准备好抽签纸,考生随机选取其中一个号码,如果该号码显示3-31-1,即考生进入3月31日药理面试组,面试顺序为1号, 如果号码显示4-1-5,即考生进入4月1日药理面试组,面试顺序为5号,以此类推。

面试当天,所有考生进入系统在候考区等待,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通知1号考生进入面试区进行面试环节,其余考生等待,第一位考生面试完后,工作人员通知2号考生进入面试区,以此类推,请各位考生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受到工作人员邀请后方可进入面试区,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复试候场、入场、考试、离场等指令

面试题操作情况:院系提前准备三套面试题装入信封内,并标明1.2.3序号,由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套试题,由面试组长当场开封试题,并宣读试题及提问,考生用普通话(或英语)作答,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完毕后考生退出系统,秘书通知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以此类推。

四、复试流程

正常流程:1)登陆【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1号机位候考,及时关注系统通知消息,同时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2)接受面试邀请,1号机位全程开启扬声器、麦克风、摄像头,根据私信或电话通知的腾讯会议ID号,登录【腾讯会议】作为2号机位,2号机位全程开启摄像头,关闭扬声器、麦克风;(3)面试环节,对着1号机位摄像头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考官核对身份信息,考生选择考题并回答;(4)面试结束,2台设备同时退出会议,不能再次进入。

应急流程: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学院将启用备选复试平台【腾讯会议】,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官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1)根据短信发送的腾讯会议ID号,其中1台设备登录【腾讯会议】作为1号机位,另一台设备也登录【腾讯会议】作为2号机位,1号机位全程开启扬声器、麦克风、摄像头,2号机位全程开启摄像头,关闭扬声器、麦克风;(3)对着1号机位摄像头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考官核对身份信息,考生选择考题并回答;(4)面试结束,2台设备同时退出会议,不能再次进入。

、拟录取:

1.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2.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学院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即专业代码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确认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医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硕士生拟录取确认表》,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发送到指定邮箱289089073@qq.com。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1. 第二、三轮复试(同一专业内调整招生方向和院系)

    同一专业是指6位招生专业代码完全相同。

1、预计4月6日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第一轮复试结束后,未被拟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同一专业调整招生方向和院系。具体操作方法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3、每名考生先后有两次申请同一专业招生方向和院系调整的机会,每次申请后须重新参加复试。考生每次申请调整的志愿与前一轮复试选择的志愿必须不同,可以是招生方向不同或者是院系不同或是招生方向、院系均不同。(具体详见3月25日研招办官网发布的公告三)。

4、考生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调整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本轮复试。未参加第一轮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可以提交招生方向和院系调整申请参加第二、三轮复试。

5、考生一旦拟录取,无权再申请调整招生方向和院系。

6、第二、三轮复试中“提交复试材料、资格审查、演练、复试、确认拟录取”程序同第一轮复试。考生申请调整院系即为自愿按照申请调整后院系的要求准备备用复试系统。

七、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复试候场、入场、考试、离场等指令,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考生穿着得体,脱帽

2.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好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配合软件测试。手机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手机QQ APP,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并保证App已获取摄像头和麦克风权限。安卓手机建议使用Chrome最新浏览器,苹果手机请使用Safari最新浏览器;电脑请安装Chrome最新浏览器。

3.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出示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验证身份后,考生不得离开视频监控范围。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5.考生应选择独立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桌面上不得放置与考试无关其他物品。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6.1号主机放置在考生座位正前方,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考生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持注视主机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耳机。2号机位从考生后方成 45°拍摄要保证考生本人和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7.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对网络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和截屏,复试内容不向第三方传播或寻求帮助。

8.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与研究生秘书和考试小组秘书保持沟通,由现场复试小组确定继续、重新或者终止复试。

、其他

1.关于在校生复试场地和设备问题,请考生向所在学校或学院寻求帮助。

2.新生入校后,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3.按国家规定,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就业类型(即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得修改,为确保复试后能顺利录取,考生可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将合同原件于入校时交各院系。

2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档案须包含所有时期的完整个人材料(党员须含党员档案材料,并与人事档案共同邮寄),于9月中旬前以机要或EMS形式寄送,不接收本人自行递交档案。

重要提醒: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定向合同或调取考生档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师生双选

考生在复试、拟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研究生和导师互选工作将在复试拟录取工作结束后至9月底之前由学院组织。导师的招生计划由院系按照“绩效优先”的原则自主确定。师生双选的具体时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复试前、复试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3-68485161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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