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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2024年接收直博生招生工作细则

作者:时间:2023-09-21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和推免工作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校《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四年接收直博生招生章程》等相关文件精神,经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定本细则。具体如下:

一、直博生招收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招生计划

招收导师

1

100702

药剂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张良珂

2

100705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赵勤俭

二、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9月21日18:00-9月24日18:00

第一批直博生登陆我校“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jszsksxt.cqmu.edu.cn/),完成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报名项目选择“推免生报名管理”,在申请材料上传页面上传复试材料(若因时间关系材料准备有困难的学生,请提前电话联系023-68485161)

9月25日12:00前

院系进行复试材料审核并邮件回复考生审核结果

9月27日上午12:00前

第一批直博生到学院报到,查验资格审核材料原件。报到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药学院二楼会议室

9月27日下午

第一批直博生完成复试考核,考核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药学院二楼会议室(各专业具体时间安排待后续通知)

9月29日16:00前

拟接收第一批直博生名单报送

9月28日10:00-10月6日17:00

第二批直博生登陆我校“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jszsksxt.cqmu.edu.cn/)完成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在系统上传复试材料。

10月7日12:00前

院系进行资格审核并邮件回复考生审核结果

10月9日12:00前

第二批直博生到学院报到,查验资格审核材料原件。报到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药学院二楼会议室

10月9日下午

第二批直博生完成复试考核,考核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药学院二楼会议室(各专业具体时间安排待后续通知)

10月10日16:00前

拟接收第二批直博生名单报送

10月10日10:00-10月11日23:00

第三批直博生登陆我校“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jszsksxt.cqmu.edu.cn/)完成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在系统上传复试材料。

10月12日12:00前

院系进行资格审核并邮件回复考生审核结果

10月14上午12:00前

第三批直博生到学院报到,查验资格审核材料原件。报到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药学院二楼会议室

10月14日下午

第三批直博生完成复试考核,考核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药学院二楼会议室(各专业具体时间安排待后续通知)

10月15日16:00前

拟接收第三批直博生名单报送

10月18日前

院系公示、召开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报送最终名单

三、接收程序

(一)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复试材料

申请者于9月21日18:00-9月24日18:00期间登陆我校“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jszsksxt.cqmu.edu.cn/),完成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同时将报名材料上传至QQ邮箱:289089073@qq.com。报名项目选择“推免生报名管理”,同一证件号码可注册三次,即每人可填报三个申请志愿,三个志愿分先后次序。每个志愿要选择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并在申请材料上传页面上传复试材料,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专业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直博)”。

1.《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2.身份证(双面);

3.学生证(有个人信息的所有页面);

4.《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盖章原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大学本科成绩单及成绩排名(须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英语成绩证明(CET-6或TLEFL或雅思成绩单)

8.其他学术成果、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内外竞赛获奖证书等)。

上传资料须注意:

1.填写申请表须按照学校公布的《2024年接收直博生导师一览表》选择院系、导师、专业(方向);

2.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收取《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原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二)填报志愿、发送复试通知

推免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学校初审资格后将及时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在国家系统里填报志愿时须注意只报专业,不报院系和导师。

(国家系统预计于9月29日开放,可先在学校系统内填报、提交复试材料,关注学院官网查看进入复试名单)

四、报到安排

1. 报到时间:第一批9月27日12:00前(后面批次时间详见第二条复试时间安排)。

2.报到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药学院二楼会议室。

3.报到流程: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带上复试材料原件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到结束后在报到单上签字确认。(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的考生请及时电话联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说明情况,联系电话:023-68485161)

4.资格审查:请考生带齐报名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并提交纸质复印件一份。

五、复试内容及安排

1. 复试方式:采取线下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2. 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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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语水平考核

英语水平考核主要考察考生英语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满分为20分。

②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满分为40分。

③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

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研究思维、创新性思维与能力、临床思维与能力、仪表举止、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心理健康、读博阶段科研设想等进行考核,满分为40分。

3.面试情况;考生在9月27日到学院报到,提供报到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后,进行随机抽取复试次序,院系提前准备相应人数的信封,考生随机选取其中一个信封,信封内的数字即为面试顺序号。

面试当天,所有考生在学院指定的候考区等待,工作人员按复试顺序通知1号考生进入面试区进行面试环节,其余考生等待,第一位考生面试完后,工作人员通知2号考生进入面试区,以此类推,请各位考生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受到工作人员邀请后方可进入面试区,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复试候场、入场、考试、离场等指令。若该专业复试人数较多,面试顺序靠后的考生也可自行找地方等候。

4.面试试题:院系提前准备若干面试题装入信封内,并标明序号,由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套试题,考生用普通话(或英语)作答,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完毕后考生退出考场,秘书通知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以此类推。

5.复试流程:考生根据复试时间及公布的复试地点按复试次序依次进入相应的复试考场,向考场内的技术秘书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技术秘书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再次查验,即两识别,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同时向考生强调复试规则及注意事项,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根据复试组长的指令完成抽题、面试问答等环节,考生面试完后退出考场,复试完毕。

注意: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如发现有异常违规行为,视为作弊。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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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待录取:

(一)院系根据当年本单位各二级学科公布的直博生招生人数,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初录名单。

(二)考生存在以下问题,一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有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2.不符合当年该专业博士生招生条件者。

3.选拔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

4.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其他不宜录取为直博生的情况。

(三)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达不到博士生录取要求但达到硕士生录取要求者,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同意,按硕士推免生录取

七、应急处理

为尽可能避免学生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程变化影响复试,学院将至少在正式面试前48小时在官网公布复试工作安排,并要求考生须在所报考专业正式面试当天上午12:00前完成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核。若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核,学院将在第一时间与考生联系,落实考生的具体情况,并视情况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研招办,综合研判考生是否还具有面试资格。

八、其他

1.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2023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招生简章》,凡通过我院2023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营员复试综合考核且获得所在学校2024年推免生资格,符合我校相关专业2024年直博生招生章程所规定条件的,可直接拟录取为我校相关专业2024年的直博生优先选择导师;同时,还应通过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并填报志愿,按工作程序完成招生流程。

2. 本细则由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重庆市以及学校研究生院的相关政策执行。

考核前、考核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3-68485161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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