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结合药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药学院完成了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部分工作。现将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名单附件见“药学院-通知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考生对拟录取公示名单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向药学院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3-68485161)。
待所有审核审批程序完成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初定于7月前由药学院寄发,请拟录取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前保持电话畅通。
另:请公示名单中拟被录取的同学4月2日下午14:00,在新教209教室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