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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重庆市中药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作者:时间:2020-07-14点击数:

7月13日,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与重庆市中药研究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重庆市中药研究院举行。重庆市中药研究院党委书记唐安明、院长王勇德及相关科研业务部门负责人,药学院院长于超及相关学系主任等共20余人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前,于超院长一行参观了重庆市中药博物馆、中药质量分析检测中心、药物安全评价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资源中心重庆分中心等重要科研平台。随后,双方举行了签约仪式及座谈交流,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充分发挥双方人才团队、科学研究、产业基础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台共建、业务互助”理念,在人才培养、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合作。

一是在人才培养方面,共建协同育人平台。广泛开展协同育人,实现专业学科的交叉融合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和导师队伍优势,对联合招收的博士后进行培养;联合培养研究生采取“双导师制”培养,由药学院导师和市中药研究院兼职导师共同指导,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遴选市中药研究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重医药学院兼职教师,共建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根据国家招生相关政策,药学院为市中药研究院选派的符合招生条件的职工提供在职药学硕士教育项目。

二是在科研合作方面,共建协同创新平台。充分发挥药学院的科技、学科、人才的综合优势和市中药研究院设备、技术、平台、资金和信息的独特优势,遵循需求对接、自愿协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共赢的原则,推动各类创新要素与教育资源的集聚、整合与共享,实现科教深度融合和校院共享发展。以项目为纽带,围绕实际问题,开展委托项目研究;联合申报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共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提供科技成果孵化服务。

此次成功签约,为双方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对双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成果转化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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