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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02 浏览量:

    重庆医科大学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安排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公告》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定本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1. 调剂的专业及调剂名额

    院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调剂名额

    备注

    药学院

    100701、学术学位

    药物化学

    1


    药学院

    100705、学术学位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1


    二、调剂标准

    (一)调剂复试比例:1:5

    (二)遴选原则:

    按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第二科目外国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当外国语成绩相同时,按总分由高到低遴选。

    三、调剂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一)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二)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的代码和名称相同或相近,完全相同者优先。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01 英语一和 204 英语二视为相同;301 数学 1、302 数学 2、303 数学 3、314 数学农和 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调剂考生的自命题科目是否相同或相近由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相同类别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以上类别对应学术学位;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 以上学科对应的专业学位。(报考以上三类专业专业学位的 考生在符合其它调剂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调剂到医学门 类下除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以外的学术学位专业)。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预计4月5日-4月6日

    学校开放调剂系统(实际开放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4月6日

    对调剂考生进行遴选,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在官网公布,学校在调剂系统向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月7日前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按照《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三)》规定进行缴费在学信网系统和院系指定邮箱(289089073@qq.com)上传复试材料,学院对复试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4月7日

    9:00-12:00

    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按照正常复试流程,调试设备,完成网络演练。进行网络演练时完成随机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4月7日14:00

    进行网络复试:

    远程网络复试分二个小组进行:药物化学和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药物化学考场:    4月7日14:00-18:00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4月7日14:00-18:00

    4月8日前

    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上报学校

    (二)提交复试材料

    考生须按两种途径提交复试材料(以下途径缺一不可):

    第一种:向选择院系的指定邮箱:289089073@qq.com发送复试材料;

    第二种:按照院系通知的时间,在学信网复试系统上传复试材料。

    复试材料包括:

    必填材料:所有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 PDF 文 档上传,文件名为调剂专业(及方向)+考生编号后四位+ 姓名(必填)

    本人准考证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往届生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在校生证明)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本网站“下载专 区”下载,由单位人事部门(思想工作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审核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 若有工作变动,须出具相关调动证明)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 学校盖章;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

    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相关部 门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 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提交到报考院 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余考生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非必填材料:所有材料按照扫描成一个 PDF 文档上 传,文件名为“调剂专业(及方向)+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 (非必填)”

    五、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复试平台:主复试系统为学信中心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1号机位,备用复试系统为【腾讯会议】作为2号机位。请在两台设备上都下载好对应APP。

    (二)设备安装请考生尽早登录复试系统,按照《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1)和《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生网络复试规范》(见附件2)进行测试,了解熟悉使用流程,准备复试场所、设备和网络环境,了解熟悉备用系统【腾讯会议】(使用说明见附件3)

    正常流程:(1)登陆【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1号机位候考,及时关注系统通知消息,同时准备好准考证和身份证;(2)接受面试邀请,1号机位全程开启扬声器、麦克风、摄像头,根据私信或电话通知的腾讯会议ID号,登录【腾讯会议】作为2号机位,2号机位全程开启摄像头,关闭扬声器、麦克风;(3)面试环节,对着1号机位摄像头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考官核对身份信息,考生选择考题并回答;(4)面试结束,2台设备同时退出会议,不能再次进入。

    (三)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网络远程场所秩序。复试开始前,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候场,复试结束后有序离场。

    2.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信息,按规定的时间登录指定系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主动配合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身份验证核查、复试资格审查、网络复试环境安全检查等。复试期间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3.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等。

    4.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期间,必须全程开启音频视频,并且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必须保证头肩部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并且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口罩,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双手必须放置在复试专家小组可视范围内,不得遮挡。

    5.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保持考试过程顺畅,不得拍照、录屏、录像、录音;不吸烟,不喧哗;不求助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发表与复试内容无关的言论。

    6.复试结束后,不得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记录和传播考试过程的音视频等信息。

    7.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与研究生秘书和考试小组秘书保持沟通,由现场复试小组确定继续、重新或者终止复试。

    8.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情况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四)应急处理: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学院将启用备选复试平台【腾讯会议】,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官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1)根据短信发送的腾讯会议ID号,其中1台设备登录【腾讯会议】作为1号机位,另一台设备也登录【腾讯会议】作为2号机位,1号机位全程开启扬声器、麦克风、摄像头,2号机位全程开启摄像头,关闭扬声器、麦克风;(3)对着1号机位摄像头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考官核对身份信息,考生选择考题并回答;(4)面试结束,2台设备同时退出会议,不能再次进入。

    (五)拟录取

    1.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2.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学院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即专业代码)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确认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医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硕士生拟录取确认表》,填写后在公示拟录取名单两天内发送到指定邮箱:289089073@qq.com。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注意事项

    (一)关于在校生复试场地和设备问题,请考生向所在学校或学院寻求帮助。

    (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若考生隐瞒不报,一旦发现,无论在录取任何阶段,均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若录取后因此无法完成学业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按国家规定,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如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得修改,为确保复试后能顺利录取,考生可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于规定时间寄(交)到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

    2.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发放调档函事宜另行通知)档案须包含所有时期的完整个人材料(党员须含党员档案材料,并与人事档案共同邮寄),须于规定时间以机要或EMS形式寄送,不接收本人自行递交档案。

    提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定向合同或调取考生档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学校有权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取消其入学资格、注销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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