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医大文【2018】447号)、《重庆医科大学二0二四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专业目录》、《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和规定,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基本原则,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药学院2024年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安排。
一、招生计划
二、“申请-考核”制的考生报考条件和要求
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须符合我校2024年博士招生章程规定的条件以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本科为英语专业或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完成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者除外),另须达到招生学院对考生英语水平的要求:
①CET-6 成绩≥425 分(2016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②TOEFL 成绩≥80 分(2019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③IELTS 成绩≥6.0(2019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④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2019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
考试);
⑤WSK(PETS4 或 PETS5)成绩合格(2019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⑥新 GRE≥305 分(2019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英语成绩≥65 分。
(2)学术水平应达到下述要求
①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严谨求实
的科学作风和追求真理的恒心,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与报考专业相关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对申请人的具体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要求,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水平和当年报名情况自行确定并发布。
②须有申请专业相关领域2位正高级专家推荐表对考生的学术水平进行书面评价和推荐。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在2024年4月30日10:00-5月6日17:00规定时间内登陆学校“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xt.cqmu.edu.cn/)报名,并上传提交报名材料,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
(二)提交报名材料
请考生在报名同时,在系统上将第一类材料、第二类材料以及第三类材料一并上传。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
(三)资格审核
学院将成立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报考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的考生申请材料还须根据学校制定的《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7)进行排序,审核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注:若根据学校制定的学术水平评分标准排序后总分相同时,以第二作者发表的SCI论文单篇最高影响因子从高到低排序,若按上述顺序排序仍然相同的,则相同者全部入围)
四、考核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2024年4月30日10:00- 5月6日17:00 |
考生在学校“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xt.cqmu.edu.cn/)报名,并上传提交报名材料 |
具体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 |
2024年5月8日前 |
完成考生资格审核 |
由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 |
2024年5月9日前 |
学院官网公布进入考核名单 |
具体详见药学院官网(https://yxy.cqmu.edu.cn/) |
2024年5月15日前 |
完成交费及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一志愿综合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 |
具体考核时间安排将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
2024年5月20日左右 |
完成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两轮调剂工作 |
具体详见学院后续安排 |
五、考核形式及内容
(一)考核方式
采取线下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申请-考核”制考生每生不少于30分钟。
(二)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水平、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
1.英语水平考核:英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英语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满分为20分。
2.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满分为40分。
3.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研究思维、创新性思维与能力、临床思维与能力、仪表举止、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心理健康等进行考核,满分为40分。考生须用PPT形式汇报科研项目计划书(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接受专家的提问。
(三)工作安排
1. 请考生在考核当天携带身份证和个人简历(一式五份)提前半小时到学院候考区进行抽签,考生所抽纸条上的数字即为本人考核顺序号。
2. 考核当天,所有考生在学院指定的候考区等待,工作人员按考核顺序通知1号考生进入考核区进行考核环节,其余考生等待,第1位考生考核完后,工作人员通知2号考生进入考核区,以此类推。请各位考生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受到工作人员邀请后方可进入考核区,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考核候场、入场、考试、离场等指令,候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周边逗留。
(四)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将手机、平板、电子手表等违禁品调整为飞行模式或关机状态并交到统一存放点。考核过程中,学院须提前准备若干面试题装入信封内,并标明序号,由考生在考核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套试题,考生用普通话(或英语)作答,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核完毕后由技术秘书通知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以此类推。考核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边逗留。
(五)考核流程
考生根据公布的考核时间、地点按抽签次序受邀进入相应的考核考场,进入考场后应先向考场内的技术秘书提供抽签序号和身份证,技术秘书对考生的考核资格进行再次查验,即“两识别”: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同时向考生强调考核规则及注意事项。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根据考核组长的指令完成抽题、考核问答等环节,考生考核完后立即离开考场,复试完毕。
注意:考核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如发现有异常违规行为,则视为作弊;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进行录音、录像或录屏。在学院本年度招生考核及调剂录取等工作完全结束前,考生之间严禁交流考核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考核相关信息,严禁新建或加入相关QQ、微信等网络群,对在考核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无论招生考核、录取进行到何种环节,将取消其考核、录取、入学等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调剂
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进入综合考核但未被报考业(方向)拟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一志愿结束后仍有招生计划的专业参加考核(考核要求同前)
(一)调剂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1. 按规定申请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考核”制,进入考核阶段未被申请专业拟录取的考生;
2. 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3. 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规定的申请条件;
4. 同一学院、同一一级学科内优先调剂。
(二)调剂程序
1. 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向调剂学院提出调剂申请,原则上每一批次仅能申请一个调剂志愿。
2. 调剂学院明确须重新参加考核的考生,考核要求同第“五”条。
(三)学校至多开展两轮调剂。
七、拟录取
(一)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5.不服从学校对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及导师调剂者;
6.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学院将在二级学科范围内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进行排序。
(四)确认拟录取
若出现报考某一导师的拟录取考生数大于该导师的招生计划数,导师须按照拟录取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认。未被报考导师确认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专业(方向)内调整导师。若考生不服从学院对其导师的调整,则视为自动放弃该专业的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按学院要求填写《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附件8),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289089073@qq.com,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及时提交拟录取确认书,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体检
“申请-考核”制考生在拟录取完成后须进行体检。
考生不得隐瞒本人病情,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九、其他
(一)考生无论以任何形式泄露或传播与考核相关的信息,均视为作弊,考核成绩计零分。
(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按国家规定,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就业类型(即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得修改,为确保考核后能顺利录取,考生可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
2.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档案须包含所有时期的完整个人材料(党员须含党员档案材料,并与人事档案共同邮寄)。调档事宜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提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定向合同或调取考生档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学校有权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取消其入学资格、注销学籍。
考核前、考核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研究生管理科:023-68485378;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