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2024年学校对口支持单位: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 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
|
招生计划 |
100702 |
药剂学 |
01 |
药物新制剂的研究 |
张景勍 |
3 |
100702 |
药剂学 |
02 |
核酸药物递送、药物新制剂研究 |
陈华黎 |
1 |
100702 |
药剂学 |
03 |
新型药物递送系统研究 |
单雪峰 |
1 |
100704 |
药物分析学 |
01 |
中药质量评价及药效物质基础研究 |
何丹 |
4 |
100705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01 |
生物技术 |
冯涛 |
3 |
100706 |
药理学 |
01 |
1.药物代谢动力学与个体化用药; 2.抗肿瘤药物/抗代谢性药物基础与新药研发 |
周维英 |
3 |
100706 |
药理学 |
02 |
代谢性疾病药物药理学 |
陈昶 |
1 |
100706 |
药理学 |
03 |
天然药物靶向抗癌的药效物质基础和分子药理学研究;基于蛋白质自组装微纳技术的基础与临床转化(皮肤等)研究; |
彭咏波 |
2 |
100706 |
药理学 |
04 |
中医药/天然产物防治代谢性疾病的作用及机制研究 |
李盼 |
1 |
100706 |
药理学 |
05 |
抗炎抗感染药物药理学 |
李小丽 |
3 |
100706 |
药理学 |
06 |
药品政策与法规;药物临床试验评价与管理 |
郑航 |
2 |
100706 |
药理学 |
07 |
临床药学方向 |
贾运涛 |
1 |
三、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学术不端行为;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及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药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须获得学士学位。
4.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
5.工作单位同意推荐。
6.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9:00至2024年7月18日9: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yjszsksxt.cqmu.edu.cn/),选择报名项目为在职研究生报名,点击界面左下方“免费注册”,填完信息后点击“立即注册”。报考批次注意选择确认“药监局专项”,切勿选择错误。注册成功,生成的报名号即登录用户名;同时,注册手机号会收到系统发送含有报名号的注册成功短信。请考生牢记报名号。
3.材料准备:考生自行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对口支持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附件1)。报考专业及导师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者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药监局专项-姓名”:
①报名信息表(附件1);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④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⑥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脱产学习推荐表(附件3);
⑦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⑧学术水平证明材料(如有);
入校报道时,学院将查验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4.填写报名信息:考生用已注册账号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在“申请信息”处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根据报考院系设置的材料要求上传材料,最后查看“申请信息汇总”,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并提交”。注意: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无法修改,请考生谨慎操作!!!
五、选拔及录取
如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直接拟录取;如超过招生计划,按二级学科以英语水平为主要筛选标准,按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成绩相同时按学术水平排序(发表的文章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首先是SCI影响因子从高到底排序,其次是CSCD的数量,然后是其他类别的文章。若拟录取者自动放弃,则按顺序依次递补。学院将在7月21日前在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
六、学费及缴费方式
学费拟为15000元/人/年(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批文为准),共交三年。学费须在每学年度开学时缴纳,具体缴费方式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研究生院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七、培养、授位
课程学习结束后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答辩后,符合授位条件者,可获得硕士学位。培养、授位具体要求以学校当年文件为准。
八、其他
1.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人员不得再转为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2.在职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6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1年,从课程学习到授予学位不超过6年。
3.申请学位人员须保证学习时间,严格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若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获取申请学位资格的,无论培养过程进行到何种环节,学校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报考咨询电话:023-68485378 梁老师 李老师
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