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调整工作公告》等相关要求,我院第二阶段复试录取调整工作即将开始,第二阶段复试是同专业调整后复试。同专业内招生方向/招生学院调整中的“同专业”是指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报考专业和申请调整专业的6位招生专业代码应完全相同。
一、申请时间
我院第二阶段校内调整申请时间为3月31日09:00-18:00。
二、校内调整专业(方向)及剩余指标
根据第一志愿复试情况,我院将开放第二阶段校内调整的专业或方向以及剩余指标公布如下:
院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 |
剩余计划 |
药学院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0710Z1 |
生物信息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105500 |
药学 |
04工业药学(药物设计与合成) |
3 |
05工业药学(生物技术制药) |
4 |
06管理药学 |
2 |
三、操作流程
第一类情况:第一志愿在我校其他招生学院参加复试后被所选学院淘汰的复试考生,如果在本阶段申请我院第二阶段校内调整的,须在3月31日09:00-18:00期间,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申请调整并上传复试材料(同一专业内调整招生方向或学院),申报药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需要将分方向复试意向表发送至邮箱289089073@qq.com。无论何种原因,未在此时间完成系统申请及发送意向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我院第二阶段校内调整资格,后果由考生负责。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具体操作方法见《请注意,一志愿考生填报系统时间!——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切记,考生保存后必须点击“提交”按钮,否则申请无效。考生端同专业调整申请界面的申请列表中有申请记录即证明申请提交成功;否则说明提交不成功。
第二类情况:第一志愿在我院参加复试后被所选方向淘汰的药学专硕考生,如果在本阶段申请我院第二阶段校内调整的,须重新选择参加第二阶段校内调整复试,且应在3月31日09:00-18:00期间,将分方向复试意向表发送至邮箱289089073@qq.com,不需要在系统申请。无论何种情况,未在此时间发送意向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我院第二阶段校内调整资格,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31日9:00-18:00 |
考生完成第二阶段校内调整申请 特别提醒:报考我院第二阶段校内调整的考生须分为两类情况,按照不同操作流程完成申请,请考生申请前仔细阅读“三、操作流程”。 |
4月1日前 |
公布第二阶段校内调整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
4月4日前 |
公布各方向拟录取名单。 |
五、相关说明
1.在本阶段,不管是第一类情况考生还是第二类情况考生,申请我院的第二阶段调整均需要重新参加该专业或方向的复试,学院根据各专业或方向剩余招生计划,按参加本轮调整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拟录取(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一)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初试成绩;
2.初试统考政治与外语科目成绩之和;
3.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成绩)。
(五)确认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医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生拟录取确认表》,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确认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632786069@qq.com。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注意事项
其他未提及的相关事项要求同“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详见学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