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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届校党委第三轮巡察巡察三组 巡察药学院党委进驻动员会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06 浏览量:

    根据中共重庆医科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安排,2023年3月6日上午,十届校党委第三轮巡察巡察三组巡察药学院党委进驻动员会在袁家岗校区药学院会议室召开。

    会前,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田杰主持召开巡察工作见面沟通会。会上,田杰传达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强调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巡察三组组长周平远简要通报了此次巡察工作要求。药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进驻动员会上,校党委办公室彭柯同志宣读了学校党委关于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的通知。田杰指出,巡察工作旨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既是学校党委对药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又是对药学院工作健康发展的促进和鞭策。药学院全体师生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配合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本轮巡察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努力推动学院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周平远介绍了本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及工作方式,并向药学院提出了配合巡察工作的相关要求。最后,药学院党委书记冯涛作表态发言,他表示,药学院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认识校内巡察的意义与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学校第三巡察组的工作,自觉接受巡察与监督,保证此次巡察工作顺利进行。药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体科级干部、教研室主任、支部书记及教职工代表30余人出席会议。

    据悉,十届校党委第三轮巡察巡察三组将在药学院党委巡察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联系电话:023-6848009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电子邮箱:dwxcb@cqmu.edu.cn;同时,在南楼2楼楼梯处设置了举报箱。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十届校党委第三轮巡察巡察三组主要受理反映药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重庆医科大学有关部门处理。巡察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