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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学院与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校企战略合作协议

    作者: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20 浏览量:

    5月17日下午,药学院与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南楼214会议室举行。药学院院长于超、副院长余瑜,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裁张彦、人力资源部副总监阳俊出席了仪式,并分别代表校企双方签署了校企战略合作协议。药学院党总支书记冯涛、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胡华锋科长及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人员共同参加了仪式。

    校企双方秉承“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宗旨,一致同意建立并发展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高校与行业企业的产教融合,实现人才培养与需求对接、科研成果与教学内容互动,提高专业培养人才对社会服务的贡献度。双方就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共建药学实践教育基地,合作建立药学毕业生质量监控和反馈体系,科研合作,协同创新等战略合作事项深入进行了探讨;于超院长和张彦执行总裁分别代表校企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校企双方为加强校企联合,促进资源优势互补,探寻校企工学结合的新模式,本着平等、合作、共赢的原则,就药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具体建设内容进行了磋商。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在药物研发生产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具有承担大学生实践教学任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基础条件。校企双方一致同意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关系,共同建设“重庆医科大学-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药学实践教育基地”。药学院余瑜副院长、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监阳俊分别代表校企双方签署共建药学实践教育基地合作协议。

    校企双方还就联合开展药学博士后培养进行了细致的磋商。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胡华锋科长详细介绍了学校的博士后招生政策和联合招收博士后的相关要求。双方将在完善相关程序后尽快签署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

    此次与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校企合作的新起点,是社会、企业、学校、学生几方共赢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学校、企业和社会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本次校企战略合作正式签约,源于前期合作打下的坚实基础,将利于双方今后的发展建设,双方将不断加强合作交流,把战略合作不断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