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您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正文

    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28 浏览量: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要求精神和安排计划,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结合药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具体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

    (二)加强复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三)药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进一步加强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充分发挥复试小组在复试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复试小组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全面提高复试录取工作质量。

    (四)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基本要求

    (一)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二)符合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各专业/领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称“国家分数线”)执行。

    三、复试安排

    第一志愿复试(复试时间:3月28日-4月4日)

    时间

    工作内容

    32810:00-16:00

    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到药学院复试报到

    地点:袁家岗校区南大楼二楼214会议室

    3272829上午

    考生体检

    329


    宣讲会:13:30,所有考生新教学楼108室集中,宣讲注意事项

    学术学位考生笔试地点:新教学楼108室

    专业学位考生笔试地点:新教学楼110室

    正式笔试时间:14:00-17:00


    330-31

    面试分五个小组进行:药理、药化、药分、药剂和专硕

    地点:南大楼二楼,具体时间、地点:

    药理学:3月30日  上午8:30开始  一直到面试结束(30、31日二天全天可用)地点:南大楼二楼214会议室

    药分:3月30上午  8:3011:00  地点:南大楼二楼229会议室

    药剂:3月30上午  8:30—12:00  地点:南大楼三楼329会议室

    药化:3月30上午  11:00—13:00  地点:南大楼二楼229会议室

    专硕:3月30日下午13:30开始,一直到面试结束(30下午、31日全天可用)地点:南大楼二楼229会议室

    43日前

    完成复试

    44日前

    考生到药学院办公室办理离校

    四、复试录取基本程序

    (一)笔试:综合知识测试(包括外语和专业知识两部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学硕按照考生所报考二级学科方向进行专业知识考试,专硕考试内容包括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和药剂学。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

    (三)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四)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初试成绩:50%;

    复试成绩:50%(其中综合知识测试:25%;面试:25%)

    五、招生纪律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招生政策做好复试工作,落实工作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办公室电话:023-68485161

    负责人电话:13983786671  冯涛

    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848660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

    2019年3月26日